学业考试成绩以什么方式呈现?
自2012年起,我市不再发放纸介质成绩单,所有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单,由市招考办通过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直接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到考生个人信箱,考生可以自行登录个人信箱进行查询和打印。如因办理外国留学、异地升学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纸介质成绩证明的考生,可到学籍所在区(县级市)招考办或市招考办申请出具纸介质成绩证明。
根据省教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指导的意见》的有关精神,广州市教育局决定,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分别以等级及分数的方式呈现。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证明样式如下:
2012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证明(样式)
中学考生 (考生号: )
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如下:
单 科 成 绩 |
七科总成绩 | |||||||
科目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含口试) |
思想品德 |
物理 |
化学 |
体育 | |
等级 |
A |
A |
A |
B |
B |
B |
D |
A |
原始分 |
118 |
128 |
143 |
84 |
74 |
84 |
47 |
678 |
说明:根据照顾加分录取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加分后,全市共有368名考生7科总分同为678分,根据照顾录取政策和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投档有关的规定,你的成绩将按7科总分为678分的第7名的顺序投档。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